有機農業反對基因改造植物(上)/陳世雄教授

編按:基因改造生物是一個具爭議性,同時也牽涉商業利益.陳世雄教授是有機農業的專家,他以有機農業四大原則:健康、生態、公平與關懷,基改生物完全不符合任何一項原則,論理深入,推薦給各位.(第一次分享在舊合樸網站2008/10/18)

文:陳世雄教授  明道大學 校長,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理事長


出處:有機農業為何反對基改生物?

前言:

大多數民眾其實不瞭解什麼是基因改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MO)。簡單說,基改生物就是利用生物科技,將某一物種上的少數一兩個基因,轉殖到另一物種上。英國有機農業法規定義基因改造生物體指其基因材料非以自然交配和/或自然重組方式改變之生物體。最早成功的例子是基改抗凍蕃茄,因為美國人不喜歡吃軟軟爛爛的蕃茄,於是想到把深海魚的抗凍基因導入蕃茄。抗凍基因蕃茄成功後,基改作物就有如雨後春筍。目前主要的基改作物有抗除草劑基改黃豆,抗蟲基改玉米,基改棉花和油菜。


圖片出處


報載行政院於2008年3月6日 召開「行政院生物技術產業指導小組」會議,將自2009年4月起,核准開放基因改造(作物在我國種植。雖然後來出面否認,但已造成民眾不安,以及國內農業界,特別是有機農業界的高度不滿。我們認為,台灣千萬不可以開放基因改造作物生產,不只因為種植基改作物嚴重破壞生態,危害消費者健康和相關產業健全發展,更會嚴重危害有機農業生存,尤其是斷送農產品外銷的前途

全世界有機農業界均極力反對基改生物,兩者互不相容。主要原因兩者在於對待自然的價值觀與態度完全不同。目前全球的環境危機、沙漠化、生物多樣性流失、氣候異常大多導因於人類控制大自然的態度與意圖。基改科技著眼於盡力掌控自然,並將農業導向工業生產。有機農業建立於完全不同理念與態度,與自然合諧共存,視農場為一農業生態系,以生態方式建立其自我調節及生態多樣性,自然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有機農業界反對基改生物不只在於其產品之風險,更在乎其過程。目前基改生物由少數幾家跨國公司掌握,對小農、對有機農業關心的四大原則及人道關懷完全闕如。有機農業生產體系保障健康土壤、生態系統、人類和萬物永續。

目前全球大面積種植基改作物,2007年種植面積已達1.14億公頃。信誓旦旦說要消滅饑餓、生產更健康食物、安全高產量、供應更多生物燃料、降低殺蟲劑用量,迄今為止全部落空,只造就跨國公司累積更多財富,讓少數科技人員揚名立萬,卻讓窮困地區數百萬農民破產流離失所。更可怕的是基改科技加速農業工業化,以及生物多樣化的消失。因此,即使目前世界面臨糧荒,有人建議以基改作物配合有機農業可能是餵飽更多人的最佳策略。但IFOAM總部斬釘截鐵表示 基改作物嚴重違背有機農業原則,難以相容。

食物選擇權

食物選擇權屬天賦人權,也是神聖不可侵犯。但有些受廠商收買的自大生物科技人員或政客,自認為自己就是上帝,可以幫別人做決定。其實科學家與科技人員是有差異的,科學家具有智慧(wisedom)與慈悲(compassion),考慮整體人類利益與生態永續。懂得該不該為;科技人員只是具有腦力 (intelligence)與行動力(action)的工具,考慮的是私利與個人聲望。我們科技界最大問題,就是自私傲慢的科技人員充斥,有智慧的科學家難覓

少數有權影響其他人食物選擇權(生產或進口)的人,應該更謙卑,更要有智慧與慈悲。人不是上帝,不是萬能,也絕不是無所不知。面對大自然與未來,面對疾病與死亡,人類大部份是無知與無助的。最近羅馬教廷把從事基因改造列為七大罪惡,道出大部分人對基改生物的懷疑與厭惡。

日本414個消費者團體與公司可以展現力量,代表110萬消費者警告加拿大,如果生產基改小麥,日本將拒絕購買加拿大小麥。這就是捍衛食物選擇權。日本人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台灣基改食品氾濫現況

基改作物不可以供人類直接食用,這在先進國家是人盡皆知的事;在台灣卻沒人聞問,許多人每天可能盲目地吃進許多基改豆腐、豆漿、或木瓜,而不自知。 最近歐盟已規定,餵食含基改作物超過0.9%以上飼料之動物肉品,不許出口到歐洲(註:訂定此標準是因為飼料作物普遍遭基改生物污染,很難取得百分之百完全無基改成分飼料)。

英法大連鎖商Tesco、Sainsbury、Carrefour等為保護消費者,塑造企業形象,紛紛拒絕購買基改食品。台灣卻讓基改食品到處氾濫,完全不必標示,惡果讓全民買單。美加基改作物對歐出口貿易近年來幾乎崩盤,從1996年的3億美元(280萬噸),到2001年剩下180萬美元 (6,300噸),降幅達99%美國食品業Heinz、McDonald、Burger King也千方百計尋求非基改產品當食材,以改善企業形象。

反觀台灣,每年進口250萬公噸黃豆,其中超過五成為基改作物。進口600萬噸玉米,其中超過三成為基改作物。狀況與日本相同,但官僚體系之整體風險評估及管理能力遠不如日韓。台灣主管官署衛生署、消費者團體、生態保育團體,誰該出面要求加強管理? 誰來關心消費者健康? 似乎沒人肯負責,消費者更是對食物的選擇權漠不關心。消費者這種冷漠和無知,真是令人着急;官員無能、商人和學者無恥,更是令人生氣。


明道大學校長陳世雄除在自家有機農田當個快樂的有機農夫外,也在校內闢「開心農場」號召師生種植有機蔬果,未來將全力推動全台近30所農業學校以及一般農民農業教育。

基改作物的優缺點

的確,基改作物可能有包括「增強作物抵抗力、適應惡劣耕作條件、增加作物產量、改良作物營養成分、改善食物外觀、味道或口感及改變作物特性」等優點,

 

但同時基改作物卻也有如下許多缺點與隱憂:

1.採用基因工程技術,讓作物具有殺蟲能力,恐會傷及無辜昆蟲或生物。

2.基因改造作物的殺蟲基因或抗除草劑基因,轉移到野草基因組,可能產生超級野草。

3.基因改造後的害蟲可能演化出抗殺蟲蛋白的能力;耐除草劑作物田的野草,也可能對除草劑免疫。

4.對人體健康,生態環境及社會公平正義的威脅。

強力反對基改作物之理由

基改作物種種潛在的風險,實在不容忽視。目前世界各國有機規範,也都明文禁止基改作物資材及種苗。理由很多,但不妨由有機農業的基本原則談起。

根據國際有機農業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簡稱IFOAM)的有機農業四大原則為:健康、生態、公平與關懷。基改生物完全不符合任何一項原則。

1.健康

基改生物轉殖的基因中,附帶篩選基因以及啟動基因。篩選基因通常是抗抗生素基因,在腸中可能導致抵抗抗生素基因的移轉,產生抗生素的抗性新菌種。啟動基因35S與B型肝炎病毒很相似,基改食物生食,啟動基因在腸中也有很低的機率跑到腸壁細胞內,可能引起不良後果。

有人提議生產含有較多維生素A的黃金米,以解決落後地區兒童食用稻米,缺乏維生素A和鐵質的問題。生態環保人士則反譏認為,生產黃金稻米的成本更 高,不如由其他食物或食用糙米補充營養。亞洲是稻米原產地,各地農民栽種的稻米種類高達1萬4千種,一旦種植基改稻米,基因污染的潛在威脅,可能嚴重破壞本土稻米的多樣性,進而影響未來人類糧食安全。

伊朗雖於2005年正式宣布種植基改稻米,成為全球第一個種植基改稻米的國家,但已在2007年醒悟而停止基改作物種植。目前除中國外,全球已無基改稻米種植國家。以上事實,在在顯示世人對基改作物的疑慮。

2.生態

栽植基改殺蟲基因的玉米,鳥類可能因為昆蟲消失而缺乏食物,因為食物鏈進而引發生態鏈的大災難。含抗除草劑基因之大豆,由於大量施用除草劑,導致土壤及水源嚴重污染,雜草多樣性嚴重降低,鳥類昆蟲因找不到雜草果實種子食用而滅絕。抗蟲基改作物收成後,殘餘的莖稈枝葉犁埋土壤中,危及各種土壤生物及微 生物,導致生物多樣性大幅降低。基改動物也可能使野生族群競爭力降低,而遭到絕種的威脅。

此外,抗除草劑基改作物的花粉,傳播到同屬的雜草,可能雜交成為強勢雜草,危害到其他植物族群,也會嚴重影響農業生態。抗蟲基改作物製造對昆蟲有害的蛋白,可能誘導產生新的抗殺蟲劑昆蟲品種。英國基改作物,證實會導致闊葉雜草種類與數量減少,也會降低昆蟲種類與數量,影響生物多樣性。其他諸多試驗也顯示,種植基改油菜,兩年內田間雜草種子數量銳減,這些種子是鳥類的主要食物。因此,種植基改作物嚴重威脅鳥類及昆蟲的生存,是很明顯的事實,不容相關學者和跨國公司狡辯。

抗蟲基改作物,雖然可以減少特定害蟲的危害,但通常只能抗一種蟲害,最初一兩年或許殺蟲劑可以少用。但是等到另一種害蟲取而代之後,問題仍然存在,農民可能須要施用更多或更新的農藥。這些種種顧慮,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解決方案。怎麼可以輕率造次,開放基改生物在台灣生產?

3.公平

全世界現有的基改種子,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的基因,都是人類老祖宗遺留或是大自然恩賜,應該是全人類可以共享的資源。這些財大氣粗的跨國公司, 只導入少數一、兩個基因,卻要收取高額(百分之八十)專利費,造成種子費用居高不下,開發中國家農民根本買不起;即使買得起也不能留種,這對農民極為不公平,等於是利用所謂高科技剝削窮苦農民。

台灣也有類似情況,一般木瓜苗一棵只要五到十塊錢,違法販賣的基改木瓜居然賣到五十五元,整整貴了十倍。農民種植基改木瓜都犯法了,公然販賣基改木瓜種苗的人居然沒事!這是基改作物管理上的大漏洞,也是風險管制上的重大疏忽。政府應該儘速強力取締嚴辦,以懲不法。

目前全球基改作物實際的情況,是不到十家公司主控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四大基改作物。基改作物的專利權多由孟山都等國際大企業所掌握。壟斷的結 果,種子售價大幅提高。售價提高的原因,是這些跨國公司收取鉅額專利費。這對農民極為不公平,違背有機農業的公平原則。轉基因種子因專利費,而大幅增加成 本,玉米專利費約23%,棉花及大豆專利費約53%。專利費中之80%歸孟山都公司,餘則為跨國種子公司權利金。跨國公司禁止農民自行留種,許多農民因為田間有基改作物,而被跨國公司控告,遭到起訴。這些跨國因公司因而在歐美國家農民心目中,成為邪惡的象徵。

此外,基改作物含有無法分辨的污染,包括動物來的基因,對素食主義者及虔誠佛教徒極不公平,他們可能在不知情下,誤食動物基因。他們選擇食物的基本人權,也因而被剝奪。

最不合乎公平正義原則的是,這些跨國公司,不許農民在付出昂貴種子費用後自行留種。Mississippi農民Homan McFarling曾被控罰款78萬美元,這種對生態冷漠,不關心弱勢農民的舉動,惹惱了生態環保和農民團體。1999年,美農民團體終於忍不住,提出集體訴訟,控告各大跨國種子公司聯合壟斷行為。在歐洲,也出現生態環保和農民團體遊行抗議,憤怒地將這些跨國公司採種田的基改玉米,一棵棵踩倒的畫面(電影農地之怒)。

多年來,真正對農業有貢獻是傳統農業生產及育種技術。但因為強勢生物科技的基改研究,使傳統農業研發經費受到不當的排擠。其實,基改品種獲利者為種苗公司,非廣大農民。所以任何國家都不應由研究人員決定研發項目,也不應該由政府補助經費。要不要進行基改研究?應該由市場,消費者或種苗公司來決定。出資研究的單位,應該是私人種苗業,不應該用人民納稅的血汗錢來支付,補助學者。

4.關懷

土地是我們後代子孫永續利用的資源,不能任意破壞或污染。栽培過轉基因作物的土地,因為殘留之花粉及作物殘株,使得土壤不能作為有機農業生產之用。 推廣基改作物,可能使得昆蟲或鳥類滅絕,破壞生態環境與生態鏈。基改作物的生產銷售缺乏對大自然及弱勢農民之關懷,也不關心野生動物昆蟲的生命和生態,嚴 重違背有機農業的關懷原則。

根據以上有機農業的四大原則,基改作物均與其相違背,因此全世界有機規範均明文禁止生產與使用基改的產品。基因改造農產品近年來備受歐盟、日本消費者及環保團體的抵制,連羅馬教廷都將從事基因改造視為七大不赦之罪。基改作物缺點與隱憂,不容忽視。

人類到底有沒有足夠能力,來解決科技造成的麻煩,特別是由腦力(intelligence)而不是由智慧(wisdom)造成的科技,這是值得大家審慎思考和嚴肅面對的問題。

941155s_01
出處:我國基因改造產品管理現況

發表新回應

這個欄位的內容會保密,不會公開顯示。
CAPTCHA
為了防範廣告留言,麻煩您輸入以下文字:
To prevent automated spam submissions leave this field empty.
name